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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该服务员以其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为由,要求雇主即歌厅老板赔偿其经济损失。本案中,杜某为上述歌厅的服务生,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但其受伤原因是与方某某相互扭打过程中被方某某捅伤,该打架行为已经不属于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也无法认定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故不应认定杜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陆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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