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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无锡出台楼市新政!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24 | 时间:2023-10-06 10:03:44

房产新政_新政房产中介_新政房产网

只是! 无锡楼市新政出台!

要点如下:

1、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六个月及以上居住证明即可购买新商品房。

2.尚未落户但在天津长期居住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3.优化住房限购范围: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溪东新城、惠山新城部分街道调整为不限购区域。

4.建立首套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3.8%。

5、加大拆迁货币化力度,推广住房“房票”购买。

此外,新“十条”还通过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监管限额内合理释放资金,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 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

政策原文及解读如下:

3月16日,无锡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精准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十项新政策,具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以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全面好转的通知》部署要求为改善住房需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无锡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支持锡新公民、新就业岗位、外来人才的刚性购房需求。

在无锡​​工作但在外地缴纳社保和个人税的居民,只要提供六个月及以上居住证明,即可在本市购买新的商品房。

权威解读

申请购买限购区内住房时,原实行的“本市户籍非本地居民家庭应提供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含)的证明”或更多(按照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注册人才除外)”进行了修改。 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的区别如下:

1.非本地居民申请购买限购地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提供本市6个月(含)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居住证明(境内居民) (符合省、市有关人才政策)非本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除外)。 六个月以上居住证明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为准。

2、外地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限购地区二手房时,应提供在本市6个月(含)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非本地居民家庭)按照省、市相关人才政策引进)市户籍人才除外)。

例子

陈女士来自苏州,在无锡新吴区工作生活半年多。 只要她持有无锡居住证半年以上,就可以按照新规定在无锡购买新房。

2.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购买需求。

对于长期在无锡居住、符合无锡市区落户条件房产新政,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资质等原因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购房者,可参考当地户籍户购买市区第二套新建产品。 住房是用来改善居住条件的。

权威解读

执行范围为市辖区。

无锡市区落户条件以公安部门落户条件为准; 目前的要求如下:

1、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出租,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出租房屋,下同)的大学、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就业的城镇社会保险(放宽至毕业后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

3.在本市租赁住房,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参军进城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众举家迁徙到农业区的人员,以及其他来新溪就业的人员。

例子

陈女士来自上海。 她在无锡创业,长期居住在无锡。 由于孩子升学的原因,她的户口并未迁至无锡。 根据新政策,只要陈女士在无锡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就可以参考当地户籍,在市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

3.优化住房限购范围,适当调整限购区域。

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部分街道,以及锡山区溪东新城、惠山区惠山新城等商品房存量高、淘汰周期长的限购区域调整为非限购区域。 - 限制区域。 区域。

权威解读

包括梁溪区崇安寺街道、惠山街道、北大街、清明桥街道、阳明街道,滨湖区河城街道、荣祥街道、梨园街道、梨湖街道、雪浪街道房产新政,新江西街道、王庄街道、梅村街道,吴区新安街道、锡山区西东新城、惠山区惠山新城由原限购区调整为非限购区。

四、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资金监管额度,推动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在原有5个节点基础上,新增1个节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准证书后),预售监理重点资金保留比例调整为60%、50%、40% 、30%、20% 和 5%。

5.建立首套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自2月8日(含)起,无锡个人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调整为3.8%。

6.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赋予企业一定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申报和备案自主权。

企业可以在相关限制范围内自主申报、备案价格。

7.支持优质产品供给,赋予优质住宅项目在项目认定和价格备案方面更大的灵活性。

符合《无锡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无锡市优质住宅区实施导则(试行)》和《无锡市优质住宅区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将享受以下政策:

(一)新取得土地的项目,原地块不属于优质地块,且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符合优质住宅设计导则的,可认定该项目作为优质住宅项目并享受相关政策。

(二)优质住宅项目按照“指导价+企业自主申报”登记。 企业可以在不高于指导价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均价,申报“一室一价”并予以公布。

8.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加大拆迁安置货币化力度,推广“房票”购房。

九、认真落实居民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置换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后,一年内购买新房的,可以按规定条件申请退还相关个人所得税。

10.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动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延期实施。

除已实施的首次购房利率调整措施外,其余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用足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政策措施,2022年已实施的调控政策措施除调整外,继续执行。通过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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