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 24 万购拍卖车发现里程相差 11 万公里,法院判决拍卖公司三倍赔偿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91 | 时间:2024-09-12 22:07:40陈先生花了 24 万元,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一辆由北京一家拍卖公司出售的汽车,购买后发现该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购买时的通知相差 11 万多公里。经公开听证,法院一审认定北京市某拍卖公司故意隐瞒、未告知消费者涉案车辆调表缺陷行为存在欺诈行为,依法裁定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退还购买价款、佣金等,并赔偿购买价款三倍的损失。
[案例回顾]。
陈先生声称,2021 年 10 月,他从一家拍卖公司购买了一辆“2017 款梅赛德斯-奔驰低首付抵押贷款成都可转让”汽车,在线拍卖平台上显示的公里数为 76,627 公里。陈先生支付完尾款后,微信名叫“小李(成都店)”的人将陈先生加为好友,并办理了后续的车辆交接手续。当陈先生收到车辆并前往 4S 店进行维修时,他被告知最后一次维修时间是 2021 年 2 月 4 日,里程为公里。拍卖公司员工小李发给陈先生的《在用车辆检查报告(转车检查)》显示,该车累计行驶里程为公里。
在庭审中,一家拍卖公司辩称,小李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公司没有欺诈行为。本公司在拍卖平台的竞拍声明中明确表示,显示的里程数并不代表实际里程数,实际里程应以实际车辆为准。
[法庭听证会]。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陈先生以“小李(成都店)”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以看出,小李认为自己是一家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为陈先生办理了取车服务和收费服务。 并且陈先生还认可小李提供了上述服务。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招标指示内容、委托拍卖协议规定、小李代理的出场、原告的合理信任程度等因素,应足以认定小李代表拍卖公司进行了专业行为。
同时,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定了陈某提交的《在用车辆检验报告(转运车辆检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认定了陈某根据检测报告声称涉案车辆为计程车辆的事实。
拍卖公司作为拍卖商,有法律义务对涉案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查,且公司承诺在拍卖车辆前转让所有权,即应已对发货人提供的涉案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行检查, 且涉案车辆所有权过户基本资料中的《在用车辆检验报告(转入车辆检验)》中已显示车辆拍卖前的显示里程与委托拍卖时显示的里程严重不一致(即涉案车辆为计程车辆), 并且显示的里程是显式信息,而不是隐藏信息。即使没有专业知识,也能直观地发现调米的问题,这显然是某拍卖公司在检查合格后已经清楚了解和知道的缺陷。法院认为,拍卖公司在拍卖前核对涉案车辆的基本信息时,已经明知涉案车辆为计程车辆这一事实极有可能性,即拍卖公司有欺诈意图。
根据法律规定和交易惯例,拍卖公司对通过查阅涉案车辆的有关文件、资料或鉴定书来检查测表缺陷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涉案车辆也具备通过查阅基本信息中的《在用车辆检验报告(转运车辆检验)》发现测表缺陷的基本条件。
拍卖公司对涉案车辆的计价器进行调表存在缺陷的事实,属于其明知的缺陷范畴法院拍卖二手车能过户吗,其故意不告知消费者不符合免除缺陷保修责任的条件,因此拍卖公司关于免除缺陷责任的声明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拍卖二手车能过户吗, 法院没有接受。
3月22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判决撤销陈某某与某拍卖公司就涉案汽车所订的拍卖合同关系,拍卖公司退还陈某某的购款。 佣金 14460 元,商户服务费 3000 元,转账保证金 10000 元,陈先生将车辆归还给一家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赔偿陈先生损失的三倍。目前,本案的判决尚未生效。
文字:黄硕(朝阳苑,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