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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对员工制、中介制、自雇制这三类家政服务关系分别作出规定。《条例(草案)》明确,员工制家政服务关系,不仅包括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还包括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安排服务内容,代发服务报酬,并对其开展持续管理的情形。

中介制家政服务公司通过向雇主推荐家政员来收取中介服务费,所以实践中,部分中介制家政公司会在向雇主提供的合同中约定禁止雇主与阿姨私签的条款,部分家政公司还会约定违约金,那该条款是否有效呢?协议签订后,家政公司向唐某推荐了育儿嫂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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