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价格的上涨超出了承包人订立合同时的预期,且不属于商业风险。如短期内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变化明显超出市场价格的正常波动,且无法依据合同约定调整价格,极有可能导致合同约定价格低于承包人的实际施工成本的情况下,法院亦有可能应基于公平、诚信原则对于原合同价格予以合理调整,以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