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务关系有家政服务关系等。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务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不能是个人,接受劳务的一方必须是个人;而劳务合同的双方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对于劳动者来说,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维权可能会更有优势。总而言之,劳务合同更多应用于临时工或者单次的劳动服务,管理相较劳动合同更自由。
最近,一则沈阳地铁保洁人员因为合同突然变更而失去各种福利待遇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外包企业的低保障待遇给沈阳许多老年保洁阿姨带来沉重打击,他们仅能忍气吞声。媒体报道,因为地铁招商外包,原本是国企职工的沈阳地铁一些保洁人员成了外包公司的员工。
对于已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而言,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职务应视为是对其岗位进行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已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而言,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职务应视为是对其岗位进行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基于董事会撤销王茁总经理职务的决议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
由于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其承担专职工会工作的任期并不一致,有可能劳动合同期限到了,专职工会干部的任期未满。为了保护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工会法》特别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本案中,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均认为双方属劳务关系。理,服从公司对其的工作安排,该签约合同实质属于劳动合同,被告某公司系用工单位,双方之间基于该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应为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你也不能同时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比如还没毕业的人,又不愿意或者不能上五险一金,那就跟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此外,一旦企业不愿意跟你续签合同了,但如果跟你签了多次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则可以不付给你N+1的经济补偿金。回到开头的问题:公司说不跟我签劳动合同,但签劳务合同,行不行?
对的,因为你跟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这5类人员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如果你是上述的5类人员,那么你签订劳务合同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争取尽量多的利益。
人。培训工作一直是本部门工作中的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扰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的主要问题。要求不明确,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各专业部门的合理化建议。业部门共同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落实。力资源管理部、财务部、环境护理部等专业部门业务操作方面的培训。
《企业规章制度.劳动法上所讲的规章制度仅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即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则、规定、规范、规程、标准、纪律等制度的总称。